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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能转过去”“我认为撞不到”“我以为对方会让我……”车辆行经路口时该如何让行,对于这些让行规定,大部分驾驶人都是烂熟于心。但路口事故还是在不断发生,就是因为存在这样的“我觉得”和“我以为”之类的侥幸心理。
事故案例
1月6日,黔东南州高新区有一位驾驶员就因为抱着这样的心理,在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勘察
1月6日中午12时44分,黔东南州高新区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下司镇滨江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察。
到达现场后,交警发现一辆绿色小车与一辆水泥罐车停在路口中间,绿色小车左侧车身受损,左侧安全气囊打开,水泥罐车左侧大灯处受损。
经查,水泥罐车驾驶员李先生称事发前他驾车快到路口时,发现有两辆小车正准备左转,前面的是一辆白色小车,而与自己发生碰撞的绿色小车在白色小车后方,白色小车停在路口等候,而绿色小车却没有停下来,自己当时踩刹车已经来不及就撞上去了。
责任判定
交警最终下出责任认定,绿色小车驾驶员王女士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撞车肇事,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水泥罐车驾驶员李先生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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