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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2022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据介绍,2022年,全区法院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3087件。其中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799件、民事案件9673件、行政案件2514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1件。
据了解,我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占首位,其次为涉森林资源的滥伐林木罪,再次是涉矿产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数量较大。2022年,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司法威慑和教育功能,严惩环境资源犯罪行为。2022年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1件,处罚22人,判处罚金11.8万元。非法狩猎罪42件,处罚126人,判处罚金14.73万元。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4件,处罚14人、判处罚金8.9万元。在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中,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破坏环境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全区法院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大局,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超标排污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惩污染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行为;妥善确定污染地治理、修复和再利用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蓝天、碧水、净土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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