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选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资料图)
1.选聘小学语文、初中英语、高中数学、高中化学和高中历史学科研训员各1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学研究、教学评价、教师培训、课程建设等工作。
2.选聘科研员1名。主要工作职责:承担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指导、科研成果评审与推广、科研培训管理、课程与教材研究、教法改革与指导,编辑教育类学术成果与学术期刊等工作。
02选聘对象及范围
区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区外具有省特级教师或省教坛新秀或正高级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03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开拓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一定知名度;
3.试用期后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法律、法规认定为不得从事本岗位的情况。
(二)资格条件
研训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符合对应岗位资质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特级教师或省教坛新秀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任职期间获得县(区)级名师或设区市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
3.现从事报名岗位所对应学段(或高于所对应岗位的基础教育学段)的学科教学或相关研训工作,并有3年及以上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或学校行政岗位的管理经历;
4.近五年有以下业务奖项之一:学术论文在专业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教学成果、课题成果获得设区市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或执笔人);教学论文获得设区市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优质课评比获得设区市二等奖及以上。
5.有较强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
科研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教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特级教师或省教坛新秀,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任职期间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称号;
3.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需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或学校行政岗位的管理经历,其中至少有一年学校教育科研管理的经历;教育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有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经历;
4.近五年来有以下成果之一: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教学成果、课题成果获得设区市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或执笔人);教育教学论文获得设区市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
5.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年限计算办法:截止到2023年8月,按学年计算。
04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报批、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日止。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每个文件夹按照下面报名材料顺序编号1.2.3……),打包文件名为“工作单位+姓名+报名岗位”,发送至邮箱:390757121@qq.com。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