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14日消息(记者 蒙健)8月14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昌茂物业海口分公司”) 被依法予以处罚6.2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20日,根据相关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1-1号昌茂水木清华小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小区部分电梯存在超期检验、抖动、运行噪音较大、轿厢内紧急通话系统不通等问题。经执法人员调查,昌茂水木清华小区目前正在使用的电梯有27台,电梯的检验期限截止于今年1月31日。1月15日,海南昌茂物业海口分公司委托第三方电梯检测公司对水木清华小区的27台电梯进行检测。因上述电梯存在报警装置功能失效、限速器动作速度未完成校验等问题未能通过年检。2023年1月31日至2月25日期间,除了2栋1单元的货梯导轨轮存在磨损,断断续续停用了一段时间,这期间其余的26台电梯均处于使用状态。3月27日,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材料、整改报告。
5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整改复查,该公司针对之前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然而,就在5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接到昌茂水木清华小区业主举报,称有未具备资质的人员更换电梯钢丝绳、曳引轮。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海南昌茂物业公司海口分公司已对小区7#楼2单元的货梯钢丝绳、曳引轮维修更换,准备接下来维修2#楼一单元客梯。
经执法人员调查,物业公司为了维修好小区的故障电梯,自行采购了电梯配件,未委托有修理电梯许可证的公司,直接联系名叫“熊某伟”的特种设备技术人员对7#楼2单元的货梯进行维修更换钢丝绳、曳引轮。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求证,熊某伟目前未在其持证单位 (海南住安电梯公司)任职,属于自由职业者。6月2日,该物业公司终止熊某伟的维修施工,委托现小区的电梯维保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对2#楼一单元客梯钢丝绳、曳引轮进行维修更换。
海南昌茂物业公司海口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行为,违反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其委托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修理电梯,罚款6.2万元。
关键词: